人们制定的法律赋予所有者以使用和滥用即随心所欲地处置任何劳动材料的权利……法律并不责成所有者始终及时地给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提供工作,并且始终付给他们足够的工资,等等。
对生产的性质、数量、质量和适时性的确定是完全自由的;对财富的使用和消费以及对一切劳动材料的支配是完全自由的。每个人都可以只考虑他自己的个人利益,随心所欲地自由交换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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